第24章 第二世 二十二-《红楼之梦落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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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葭雪回想往事,白露继续陈述着自己的回忆:“我真傻,我就不该相信别人能救我们。我向王管事求救,求他给英子她们几个赎身,可我没有想到的是,王管事面上答应了我,一转身却用这件事来要挟陈管家,又被刘大知道了,刘大来要挟他们。最后他们达成了协议,陈管家给了他们钱,还,还说,他们也可以玩我们。”

    “玩腻了,陈管家又买了个女孩进来,就是小铃铛,昨天晚上他喝醉了酒,就拉了小铃铛进了飘云轩。我们几个的一生都被他们毁了,小铃铛是被拐卖来的,我不能让她也被糟蹋了。我跟着进去,求他放过小铃铛,他喝醉了酒,发酒疯打了我一顿,发簪上的红宝石大概就是他打我的时候,我撞到了床沿磕掉了一块吧。他打了我,又去欺负小铃铛。小铃铛在哭,哭着求我救她,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了,拔下簪子就戳进了他的脖子。他死了,我让小铃铛跑回去,我把房间布置好,就在门口躲着,装成进来发现尸体的样子。看来老天爷是不想让我躲过去,下了一夜的雨,让大爷看了出来。我偷听到大爷找到了发簪上的碎石,就让沫儿把簪子处理掉,结果……”白露望向沫儿,沫儿愧疚地低着头不敢看她,白露也不知簪子是怎么到了林海手上的。

    林海道:“我早命人盯着你们了,沫儿把簪子拿到了当铺,我的人又给赎了回来。”

    英子画眉她们几个已经泣不成声,纷纷给林海磕头,求他放白露一条生路。

    真相如此不堪,林海完全没有破案的成就感,叹道:“根据《大靖例律》,白露属于情有可原,罪不至死,我也会跟冯大人说情的。”

    “我,可以不死?”白露以为自己会杀人偿命必死无疑,却没想到林海会出此言,不禁一愣。

    林海道:“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一切等我明儿找了冯大人再下定论。”

    白露泪如雨下,恭恭敬敬地给林海磕了三个响头。

    从这里到怡然居,林海沉默着一言不发,葭雪回想起自己的经历,都已经过了几十年,可那些记忆却从未淡却,每每回想起来,都是埋藏在心底一道永远疼痛的伤口。

    一晚上葭雪都心不在焉,林海还以为她是劳累过头又听到那样残酷的事情受了惊,早早地打发她去休息了。

    第二天一早,林海立即捆了王管事和刘大,带上白露,一起送到姑苏府衙,呈上了物证,屏退左右后,林海对冯旭一五一十地说了案子的来龙去脉。

    这种命案发生在林家,林家在姑苏素有威望,因此并没有公开审理,白露认罪画押,王管事和刘大经不住酷刑招供。冯旭判决如下:根据《大靖例律》,强/奸者,处以绞刑。奸/污幼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判陈管家绞刑,人已经死亡,处鞭尸之刑。王管事、刘大二人均处以绞刑。白露判流放二百里,奴籍归林家所有。

    至于陈管家王管事和刘大贪墨主家钱财一事,由林海自行处理。

    白露被判流放离开姑苏的那天,葭雪把卖身契和白露的梯己行李给她,林海给了白露一百两银子,葭雪也把自己这段时间得的金银锞子和那一百两银子一起都装进了她的行李包裹里,“大爷已经给你销了奴籍,今后的路,你就得靠自己了。包袱里有一百多两银子都是大爷给你的,你好好收着,流放在外,有钱也能好打点一些。白露姐,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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