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征文第一应有的特别优待!-《网文崛起之IP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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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如此,像叮叮当当这种凭作品创意一书封神的大神,其神格极度不稳,要没有网站帮忙运营炒作,三五个月以后降神格是必然的,情况严重甚至神格陨落。

    不管为了主线任务,还是为了朋友私交,于公于私,陈默都认为自己应该帮叮叮当当稳住大神神格。

    那陈默该怎样帮叮叮当当稳住大神神格,不让叮叮当当这个同人征文冠军昙花一现呢?

    陈默思来想去,最后盯上了起点推出的第七重作者福利——优秀作品买断计划!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我的网站我做主,所以陈默决定给2002同人征文大赛的冠军得主叮叮当当一个特别优待,即一份《作品买断合同》。

    这不,新的一周才刚开始,陈默就吩咐唐薇在《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协议》的基础上拟一份《文学作品版权买断合同》给他,其实陈默可以让系统自动生成一份《文学作品版权买断合同》,问题唐薇等人不知道他有系统,他让系统自动生成一份《作品买断合同》,在唐薇等人看来,《合同》不就是他拟的吗?

    陈默身为一个网站的最高负责人,让他去拟《合同》合适吗?陈默认为,像拟《合同》这种事还是交给对应工作岗位的手下去做,他负责最终拍板就行了。

    有《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协议》为模板参照,唐薇的速度倒是麻利,不到三个小时就将《文学作品版权买断合同》拟出来给陈默过目。

    陈默一目十行,迅速扫了一遍《合同》后在心里吩咐道:“系统,帮我看下眼前的这份《文学作品版权买断合同》有问题没?”

    系统在手,陈默不可能不物尽其用吧?《合同》不比小说,必须要逐字逐字看清楚,要不然容易被人钻空子。

    《文学作品版权买断合同》,顾名思义,就是文学作品千字全版权买断,也就是说,甲方网站与乙方作者签下这份《作品买断合同》,那么乙方作者与甲方网站签下的买断作品的著作权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归甲方网站所有。

    举个例子,起点以20元的千字买断价签下叮叮当当的《我在大唐的百合生涯》,要是以后《我在大唐的百合生涯》上架均订破千甚至破万,又或是被影视、音频、游戏等改编,《我在大唐的百合生涯》赚超出千字买断价的钱,网站可以一毛钱都不分给其作者叮叮当当,因为《我在大唐的百合生涯》的作品版权已经被网站全部买断了。

    当然,作为曾经的网络作者,陈默是不可能这样严重剥削旗下作者的,又想马儿跑的好,又想马儿不吃草,这可能吗?

    因此,陈默吩咐唐薇在《作品买断合同》中标注了一条“要是作品成绩突出,可享有网站的千字提价机会”,反之,“作品在一定字数会被网站腰斩”,毕竟网站打开门是做生意的,不是开善堂的,陈默不可能一直做赔本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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