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飞鸽-《盛唐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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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留勇略微一思考,然后答道:“若是八百里加急,一路换马不停,则需七日不足,十日有余,大约八九天才能抵达长安。”

    韦仁实点了点头,八百里加急,也就是日行八百里,这其中要根据官道的路线,途中还要在驿站更换骏马。真正能日行千里的马匹极少,那些用于八百里加急的骏马,时速也不过能够达到七八十公里每小时而已。

    且中间还要考虑信使的身体,许多时候,等到八百里加急的信报传到,信使的身体也跨了。

    但是,却有一样动物,训练之后不须人操控,就能自行返回,且速度比八百里加急要快得多!

    一只经受过训练的信鸽,时速能够达到九十多公里每小时,而且出于鸽子的生物习性,它在归巢之前除了进食之外基本会昼夜不停尽快的“回家”,况且会寻找最近的路线,而不用受到官道的制约。

    飞鸽传书古已有之,早在公元前三千年左右埃及人就开始用鸽子传递书信了。

    中国也是养鸽的古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虽然在先下这个时期,使用信鸽传递书信的主要还局限在南方,后世里的广州等地,不过早在汉代,就有过使用鸽子传递书信的记载,只是并没有大规模的应用发展起来而已。

    倘若是一批在长安生活的,经受过训练的信鸽被带到了广州,那么这些间谍就可以利用信鸽来飞鸽传书!

    如此一来,信报传回的时间最少能够节省下来三成甚至更多!

    军机稍纵即逝,能够节省一半的时间得到前方的军事情报,这对战争来说意味着什么,是不言而喻的。

    当下,韦仁实连忙问道:“丁先生,李兄,却不知这长安城中哪里能够弄来鸽子和养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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