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踏足猎食者领域-《血腥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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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熙最先想找的肉食,就是头天被自己严重烧伤的巨犬尸体。

    在尝试了一遍巨犬肉的好处之后,他很期待这些生物还能带给自己新的惊喜。

    不过遗憾的是,这一次幸运女神似乎并没有垂青于他,在顺着前一天巨犬逃走的路线走出一段之后,他发现其余两只巨犬显然坚持得久很多,燃烧过的足迹最终消失在了一片莫名长出的“丛林”深处,那些原本应该只是绿化带植物的树木,现在却一棵棵长得比教学楼还要高大,密密麻麻的一片纠缠在一起,霸占了大片的校区,里面不知道还隐藏了多少垂涎三尺凶禽猛兽,就等他自己送命上门。

    面对这样的环境,林熙也只能无奈地选择放弃。

    别看他托了变异巨犬的福,现在身体素质可能已经一跃踏上了这片区域中所有猎食者的中上阶层,但是在对自身感官的利用上,却远远不如这些天生的杀手,人类的感知习惯,依然顽强地残留在他的每一个举动里。

    举个例子,假如真要量化而论,那他现在的嗅觉或许已经不弱于大灾变前的普通宠物狗,但他却远远做不到像一般犬类那样,利用鼻子去分辨数万种不同的气味,更没有用鼻子追踪猎物的习惯,他的大脑还适应不了那样的数据处理方式。

    人类始终是视觉为主的动物。

    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极可能也依旧是。

    双眼,这是人类祖先在走出山地、进军平原之后,用了几百万年的时间,才自然筛选出的最优感官,完全适合平原地带那种视野开阔,却不利于嗅觉和听觉起作用的环境,也正是由于这一次伟大的进化,人类完成了和其他灵长目近亲的挥别,最终踏上了食物链顶端的宝座,并且一直高居其上数万年之久。

    从此,人猿进化成了人,猴子却依然还是猴子。

    但是,这些英勇的人类进化先驱们或许万万没有想到,在几千几万年以后,当有一天他们的子孙后代迫于生存的压力,不得不重新回到这片视觉严重受限的丛林里时,这样的感官习惯却已然足以致命。

    所以,不管林熙再怎么不甘心,再怎么想吃肉,他最终也只能默默接受退却的抉择。

    所以,不管其余的幸存者再怎么想活下去,一旦进入这片丛林也只能任凭宰割,毫无逃亡的希望。

    人类,终于到了为自己长久凌驾于大自然之上、作威作福数万年的恶劣行径忏悔、并且为之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妈的。”

    在丛林边缘沉默地伫立了几分钟,林熙终于低声咒骂了一句,然后像一个幽灵般无声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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