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中国小说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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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东海吾了翁《儿女英雄传序》云:”其事则日下旧闻,其文则忽庄忽谐,若明若昧,……研读数四,更于没字处求之,始知其所以忽庄忽谐,若明若昧者,言非无所为而发也。噫,伤已!惜原稿半残阙失次,爰不辞固陋,为之点金以铁,补缀成书,易其名曰《儿女英雄传评话》。“

    6)《续儿女英雄传》共三十二回,卷首有无名氏自序,不记年月。光绪二十四年(1898)北京宏文书局印行。

    7)石玉昆(约1810-约1871):字振之,清天津人。道光咸丰年间说书艺人。

    8)”断立太后“:见元杂剧《抱妆盒》,剧情叙宋真宗时李美人生子,遭刘皇后嫉害,陈琳抱妆盒救出幼主,幼主后即位为仁宗,密询陈琳,尊生母李氏为皇太后。”审乌盆鬼“,见元杂剧《盆儿鬼》剧情叙汴梁人杨国用经商遇害,尸首虽被烧成灰和土制成瓦盆,但”冤魂“不散,能作人声,后经包公审理伸冤。

    9)《龙图公案》:十卷,明无名氏撰,序署”江左陶烺元乃斌父题于虎丘之悟石轩“。有繁简两本,繁本故事一百则,简本故事六十六则。叙写包公审案故事。

    10)这里的《龙图公案》指传钞本《龙图耳录》,一二○回,系石玉昆说唱《龙图公案》的记录本(删去唱词)。刊本《忠烈侠义传》(亦名《三侠五义》)即从此本出。

    11)明宸濠事:明正德十四年(1519),宗室宁王朱宸濠伪称奉太后密诏,于南昌起兵叛乱,后兵败被杀。

    12)俞樾:参看本卷第219页注(28)。俞樾将《三侠五义》改名《七侠五义》,并作序。序中所说的柳麻子,即柳敬亭(1587-1890),明末着名说书艺人。俞序关于柳敬亭说《水浒》的记述,本自明张岱《陶庵梦忆》卷五《柳敬亭说书》。潘祖荫(1830-1890),字伯寅,号郑奭,清吴县(今属江苏)人,官至工部尚书。撰有《郑奭诗存、文存》各一卷,编有《滂喜斋丛书》。

    13)施世纶(?-1722):字文贤,清汉军镶黄旗人。曾任泰州知州,后官户部侍郎、漕运总督,撰有《南堂集》。《施公案》叙写其有关事迹,多出附会臆造。

    14)彭鹏(1637-1704):字奋斯,号古愚,清莆田(今属福建)人,由三河知县官至广东巡抚。撰有《古愚心言》。《彭公案》叙写其有关事迹,多出附会臆造。

    15)郭广瑞:字筱亭,别号燕南居士,清潞河(今北京通县)人。

    哈辅源,满洲旗人。说书艺人,以专说《永庆升平》而闻名。

    16)刘墉(1719-1804):字崇如,号石庵,清诸城(今属山东)人,官至吏部尚书、体仁阁大学士。陈宏谋(1696-1771),字汝咨,号榕门,清临桂(今属广西)人,官至湖广总督、东阁大学士。此处正文”康熙“应为”乾隆“。

    17)《英雄大八义》:四卷,五十六回。《英雄小八义》系其续集,四卷,四十四回。叙写东京汴梁宋士公等人故事。《七剑十三侠》,又名《七子十三生》,三集,一八○回,题”姑苏桃花馆主人唐芸洲编次“。叙写明王守仁平定朱宸濠叛乱故事。《七剑十八义》,未见,同类书有《七剑八侠十六义》、《五剑十八义》等多种。

    18)《刘公案》:仅见唱本《刘墉私访大清传》,四卷,叙写乾隆时刘墉奉旨查办国舅、济南巡抚国泰事。《李公案》,一名《李公案奇闻》,三十四回,题”惜红居士编纂“。叙写清李秉衡办理讼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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